深度解析劳务外包的认定与合规建议看完不踩坑!
发布时间:2026-02-11 23:14:57| 浏览次数:
随着国家对劳务派遣的日益严格,不少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劳务外包。但其实,劳务外包并不是新型的灵活用工方式,而是一种发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无需受劳动法调整、无需承担用工风险等经营模式,
实践中,很多企业因把握不清劳务外包的法律边界,在外包的过程中常常出现用工管理、结算方式不规范,甚至在用工方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直接将原劳务派遣员工转换为劳务外包人员等诸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用工法律风险。
劳务外包是发包单位将内部的部分业务外包出去,通过外部的资源、技术、设备、劳动力完成内部的非核心业务等完成业务,从而实现降本增效的一种经营模式。比如,影视、动漫、编程等科技公司,将业务外包给多家承包商。
在劳务外包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受《民法》的规制;承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是劳动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受《劳动法》的规制;而发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1.劳动外包的标的是具体的服务内容,而不是某个岗位的服务人员,即对“事”不对“人”。比如劳务外包合同中,服务范围可以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保洁、安保、装卸、仓储等服务,但不能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保洁员、保安员、装卸工、保管员等岗位员工。
在劳务外包过程中,外包人员的用工管理权完全属于承包方,发包方不得直接参与外包人员的管理。除了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形外,发包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不适用于外包人员。外包人员的人数、工作内容、时间、考勤休假及纪律处分,都由承包方自行安排。
发包方和承包方建立劳务外包服务关系后,发包方只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支付服务费即可,发包方不负责劳务外包人员薪酬的支付、社保的缴纳,经济补偿,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发包方的结算依据为承包方是否否按照要求的时间、数量、品质提供合格的工作成果,承包方在工作中使用了多少人员不在结算的考虑范围内,以“用工人数”的人力成本的结算方式是劳务派遣的结算特征。
劳务派遣:派遣员工实际接受用工单位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考勤考核;
劳务外包:外包人员接受承包方管理,发包方只验收工作成果,不参与任何管理。
劳务派遣:按用工人数结算,核心是“买人力”,工资由派遣公司支付,社保由派遣公司缴纳
劳务外包:按工作成果结算,核心是“买成果”,所有薪酬、社保都由承包方承担发放
劳务外包:协议的核心是约定业务范围、成果要求、服务费结算等业务相关内容。
劳务外包:承包方通常在自有场所、使用自有工具完成业务,确需在发包方场所的,承包方自行提供工具。
在选择承包方时,建议优先选用经营外包业务规模较大的非人力资源类专业公司或社会信誉较高的经营服务外包的人力资源服务类公司。如君润人力,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具有近10年经验,为顺丰、美团等超2000家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可以帮助企业把非核心岗位分离,通过专业的人员管理以及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减少人员管理成本,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实现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