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洛斯文化体育发展(广州)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6 18:14:40| 浏览次数:
2025年7月28日作出(2025)粤01破申4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凯洛斯文化体育发展(广州)有限公司(下称“凯洛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以(2025)粤01破28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了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为凯洛斯文化体育发展(广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郑飞虎。
为充分掌握凯洛斯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凯洛斯公司提供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凯洛斯文化体育发展(广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注册成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9UW2CA9L,法定代表人为刘思思,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之13-103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赛事策划;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体育保障组织;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户外用品销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
根据《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破产受理当月(2025年7月)凯洛斯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88.87元,负债总额为7,085,266.32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086,455.19元。
对债务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破产专项审计报告。完成期限要求为:自签署委托协议之日起15日内出具报告初稿,20日内出具正式纸质报告。
1、审查债务人股东的出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是否实际出资、是否抽逃出资等;
2、审查债务人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情况;审查债务人对外股权投资、分支机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4、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协助管理人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资产清收等;
5、审查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协助管理人审核债权。审查债务人的应收账款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是否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异常财产交易行为;
8、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9、债务人是否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异常财产管理行为;
10、是否存在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清算组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的资产的情况。
13、根据法院或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专门审计事项。
(一)参选机构报价均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审计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313号】的计算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
(二)费用支付时间:本次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支付时间节点优先支付,最迟应于破产财产方案首次分配时支付完毕。
(三)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审计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或拒付费用;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法定执业资质的审计机构;
2、2020年-202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服务商完成至少1个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
3、申报机构须入选由“广东法院司法鉴定网”于2025年10月14日最新公示的《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录》;
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收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与债权人、凯洛斯公司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5日17:00时止(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报名文件为准)。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装袋密封)及电子扫描件。
书面报名材料接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邮箱:叶小姐;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执业资质,经验范围、人员规模,参与破产案件审计情况、过往业绩情况等;
5、书面承诺,承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本机构及人员与债务人或其关联公司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2)本机构及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3)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与干涉;(4)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报告;(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6)对工作过程中了解的案件信息严格保密。
(一)管理人将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以审计报价考量为主,综合审计效率、破产案件专业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入选机构,并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
(二)经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一)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活动接受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并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
(二)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审计机构依据管理人通知入场;如因案件原因,不再需要进行审计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