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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谷丰、兴南、新兴分公司室内外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及招待所402区机组迁移工程、换热站补水流量计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8-07-04

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谷丰、兴南、新兴分公司室内外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及招待所402区机组迁移工程、换热站补水流量计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谷丰、兴南、新兴分公司室内外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及招待所402区机组迁移工程、换热站补水流量计安装工程已由公司会议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谷丰、兴南、新兴分公司室内外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及招待所402区机组迁移工程、换热站补水流量计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谷丰、兴南、新兴分公司室内外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及招待所402区机组迁移工程、换热站补水流量计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谷丰、兴南、新兴分公司辖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8年7月31日,计划竣工2018年 8 月 30  日

2.4招标范围: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谷丰、兴南、新兴分公司室内外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及招待所402区机组迁移工程、换热站补水流量计安装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GB2级注: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且满足要求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需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员或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须提供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证件并证企相符。

3.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单位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查询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4.1.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所需提供材料: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上述所提供材料年份均为2014.1.1日至今类似项目指:室内外管网改造工程类似项目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201874日至20187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由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注:四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安全员(1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和身份证、质检员岗位证书和身份证;与3.3条内容相符的承诺书;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报名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到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号)进行投标报名材料递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投标报名成功者,请于201874日至20187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号)由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材料如有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行提供。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www.tdgcgl.com网站上发布。

8. 其他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建文二道街7号: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盟科视界12-7   

联系人:张部长联系人:周经理

话:133517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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