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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中医医院江南分院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上传时间:2018-04-1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市中医医院江南分院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牡开发区经发备案【2017】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牡丹江市中医医院江南分院维修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镜泊湖路以西、六峰湖环路以北。

2.2投资金额:本次投资约1500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7830日,计划竣工2017年1130

2.4招标范围:牡丹江市中医医院江南分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含加固)(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2.5招标规模:约70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注: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且满足要求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需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员或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须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证件并证企相符,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投标登记。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4.1.1日至今承揽过公共建筑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所需提供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上述所提供材料年份均为2014.1.1日至今类似项目指:工程规模在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似项目。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于公告期内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53-6277713)于公告期内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11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并在报名时提供网上打印页。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2017726日至20178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由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注:四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1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质检员岗位证书,项目班子所有成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及缴费收据“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所需材料;、《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及本工程网上报名成功打印页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室(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进行投标报名材料递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26日至20178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室(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由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材料如有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我单位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行提供。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室(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系人:先生联系人:先生

话:13351700630